新会计准则或影响租赁业,行业代表共商对策
发布时间:2017-03-10
3月9日,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天津)研究院与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主办了“CFL30专题研讨会(闭门)暨《新会计准则对租赁业的挑战及应对分析》专题会”。北京国资租赁总裁费颖应邀参加了会议,与参会的政府部门有关人士、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其他同业机构代表一起讨论了新租赁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我国租赁业产生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2016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全新的租赁会计准则正式文本,并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国财政部预计将在未来一年内发布修订后的中国准则文本,作为中国企业今后对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
新版国际准则对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做了较大修订,除12个月以内的短期租赁和低于5000美元的小额租赁外,包括经营性租赁在内的所有租赁业务都须纳入资产负债表。这意味着租赁业务将不再具有调节报表的重要功能,很多行业企业的负债率有可能明显扩大,尤其对交通运输、零售、电信、能源等行业将产生较大影响。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应该根据实际国情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趋同准则,可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不一定相同。特别是随着中国租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准则的修订和实施时间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