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勇:履行好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7

12月5日,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在“2018北京金融安全论坛”上,就下一步履行好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责任、加大重要领域风险整治力度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殷勇强调,要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夯实地方金融监管法律基础,将处置金融风险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固化。他同时强调,将增加一线监管力量的配置,增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对地方金融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参与度。

具体来看,殷勇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夯实地方金融监管法律基础,将处置金融风险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固化,持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框架,优化配置地方金融监管力量,丰富地方金融监管手段,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和能力建设。

二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的风险处置,继续推进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机构规范整改,支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完善重点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大对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的打击力度。

三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增加一线监管力量的配置,增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对地方金融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参与度。

四是积极探索金融科技在金融安全领域的应用,支持金融科技底层技术研发,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身份认证、反欺诈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完善基于大数据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金融安全技术服务的保障能力。在此方面,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集聚了一批金融安全科技企业,形成了从基础研发到转化应用的较完整链条,为开展金融安全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平台。

五是平衡好金融发展中发展与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文化金融等领域的顶层政策设计和支持,积极探索经验,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持续优化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业发展的质量。

“防控金融风险是一场持久战,要着眼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阶段目标,做好长期应对。”殷勇谈到,按照中央关于地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北京正在完善地方金融工作的议事协调机制,地方金融监管局已于上个月正式挂牌。下一步,要在人民银行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好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责任,加大重要领域风险整治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维护好首都的金融安全,推动首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