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文化资产融资租赁在进博会受瞩目 聚焦北京市交易团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7

在11月6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北京市交易团的“高端对话”活动现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化租赁)董事长蓝陶勇讲述的一个案例引起了与会的国内外嘉宾和新闻媒体的关注:北京大业传媒集团以自主创作的著名卡通“洛宝贝”的标识形象著作权为租赁标的物,从文化租赁获得了2亿元的融资支持。这笔资金极大缓解了大业传媒因银行大规模抽贷造成的流动性压力,公司得以陆续制作推出《奔跑吧兄弟》第三季、第四季和《创意中国》等现象级综艺节目,原创动画《洛宝贝》还成功打入了国际市场。这就是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首创推出的无形文化资产融资租赁业务。

2015年9月,在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财政部文化司、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北京市商委、北京市文资办、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和顺义区委宣传部在全国首创无形文化资产融资租赁,并将其列入《实施方案》,明确在文化教育服务领域“试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文化资产的融资租赁”,即以文化企业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文化资产为租赁标的物,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为做好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文化租赁针对性地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项目逾期率始终控制在相对较低水平;依法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并依法开展确权和转让;本着普惠金融的理念,推出了费率较基准利率下浮5%的优惠产品,对企业500万元以下的融资,在无形资产标的物以外,原则上不再要求其他强增信措施,高度契合了中小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受到了它们的热烈欢迎,为中小文化企业开辟出一条崭新的融资通路。近两年,公司新增的无形文化资产融资租赁项目中,中小项目占比超过75%,民营企业项目比例为92%,远高于一般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

通过无形资产融资租赁,文化企业创造出的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不但可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和市场开发,还被赋予了与飞机、轮船等有形动产同等的价值,直接转化为“真金白银”的融资支持;文化租赁作为出租人,还先后发行了三期以无形资产融资租赁应收债权为内容的ABS产品,发行总额超过20亿元。

由此,知识产权得到了使用价值、流通价值和资本市场价值的三重开发和利用,无形资产的效用和价值被多倍放大,较之国外现有的知识产权信托融资、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等,体现出了更高的保护利用水平,极大地激发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开发、登记和利用的积极性,是我国尊重智慧成果价值、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现,也是对特朗普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无理指责的有力回击,在目前中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文化租赁”是《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授权开展无形文化资产融资租赁的首批试点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也是北京市第一家混合所有制的文化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25.7亿元,资产总额超过120亿元。公司由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等机构发起设立,吸引了来自于美国、日本、新加坡、欧洲和中东等五个国家和地区的大量投资。

2015年,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春风吹起,无形文化资产融资租赁正是其中的一大亮点。国家商务部和北京市政府本着一视同仁的开放胸怀,最终选定文化租赁这家外商投资企业为首批试点企业,文化租赁由此得以率先开展此项业务。三年多来,文化租赁为大批文化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同时将创新政策化为独特优势,实现了自身的迅速成长,也为国家和地方的财税收入做出了贡献,成立以来累计纳税额超过3亿元,仅2018年1-9月份纳税就超过1亿元,不仅发挥了直接效用,也产生了长期深厚的间接效用。一举三得,实现了文化企业、外资企业自身和国家的三方共赢。

三年多来,文化租赁已通过无形资产融资租赁直接支持文化企业400余家,融资金额超过80亿元。这些资金支持或是“雪中送炭”,或是“锦上添花”,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文化产品的提质增效和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产生了显著了社会和经济效益。

文化租赁还在北京市文创产业“投贷奖”政策的引导下,搭建起“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平台”,以《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为依据,与同盾科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机构展开合作,建立起一套自己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将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和融资需求推送给平台注册的金融机构,引导它们共同向企业提供融资,大大拓宽了无形文化资产融资租赁的适用空间和政策效能。平台上线11个月,注册企业已达4000余家,注册金融机构160余家,撮合融资超过80亿元,形成了一个自我生息吐纳的“文化金融生态圈”。预计三年内,平台汇聚文化企业将突破1万家,未来还将惠及北京市20余万家文化企业乃至全国的中小文化企业。